揚州教師產假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2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教師產假國務院發佈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任何用人單位的女職工均享有產假,假期爲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流產的,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者,給予42天產假。 TAG標籤:揚州 婚姻家庭 結婚 教師 產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