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民訴法140條 普法法律網 法律 5.1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最新民訴法140條《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條 開庭審理前,書記員應當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宣佈法庭紀律。開庭審理時,由審判長或者獨任審判員覈對當事人,宣佈案由,宣佈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迴避申請。 TAG標籤:民訴法 訴訟仲裁 訴訟仲裁法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