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刑事案件而中止的民事訴訟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91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刑事案件如何中止民事案件執行《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條訴訟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訴訟:(一)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二)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爲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三)作爲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四)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五)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爲依據,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六)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中止訴訟的原因消除後,恢復訴訟。 TAG標籤:訴訟仲裁 訴訟管轄 中止 刑事案件 民事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