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違章撤回行政複議的理由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3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撤回行政複議理由需要滿足什麼條件?依據行政複議法的規定,下列情況之一複議機關有權決定撤銷或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爲違法:1,撤回行政複議理由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2,適用法律錯誤,3,違反法定程序,4、超越或者濫用職權的,5、具體行政行爲明顯不當的,5、被申請人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提交書面答辯或答覆和當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爲的證據、依據及其他材料的。 TAG標籤:交通違章 撤回 交通事故 行政複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