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立案投訴怎麼辦
受案範圍,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爲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都有明確的管理範圍,比如普通的基層法院不能審理涉外專利侵權案件,這在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所以,當事人在起訴時候,一定要明確是否在該法院的受理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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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立案怎麼投訴
、民事訴訟:1、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
2、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
3、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4、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2021修正)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參考以上內容,希望你對於法院不立案怎麼投訴的問題有所掌握,具體情況建議諮詢相關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