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溺水死亡責任問題 普法法律網 法律 9.56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河道溺水死亡責任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頒佈的《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明確規定:道路、橋樑、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構築物因維護、管理瑕疵致人損害的,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擔賠償責任,但能夠證明自己沒有責任的除外。 TAG標籤:溺水 責任 其他侵權 死亡 河道 損害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