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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股權糾紛

廣州股權糾紛
廣州股權轉讓稅費是多少呢

廣州股權轉讓稅費的規定與國家相同,但是根據最新規定,股權轉讓稅費有所變化。按照調整前的稅收政策,企業給予員工的股票(權)期權、限制性股票、股權獎勵等,員工應在行權等環節,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適用3-45%的7級累進稅率徵稅;對員工之後轉讓該股權獲得的增值收益,則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適用20%的稅率徵稅。


現在,爲減輕股權激勵獲得者的稅收負擔,解決其當期納稅現金流不足問題,此次政策調整,一是對非上市公司符合條件的股票(權)期權、限制性股票、股權獎勵,由分別按“工資薪金所得”和“財產轉讓所得”兩個環節徵稅,合併爲只在一個環節徵稅,即納稅人在股票(權)期權行權、限制性股票解禁以及獲得股權獎勵時暫不徵稅,待今後該股權轉讓時一次性徵稅,以解決在行權等環節納稅現金流不足問題;二是在轉讓環節的一次性徵稅統一適用20%的稅率,比原來稅負降低10-20個百分點,有效降低納稅人稅收負擔。


由此看來,目前最新的對於股權轉讓稅費的規定,已經與之前的稅負相比,減輕了許多。主要是針對一些非上市公司企業,鼓勵大衆創業、萬衆創新。廣州作爲我國社會經濟高度發展地區,廣州股權轉讓稅費目前是與內地相同。如果您對此類問題仍有困惑,不妨具體諮詢365網站的專業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