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殘疾人、兒童乞討罪怎麼懲處 普法法律網 法律 2.6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組織殘疾人、兒童乞討罪怎麼懲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條【拐騙兒童罪;組織殘疾人、兒童乞討罪;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拐騙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TAG標籤:殘疾人 刑事辯護 刑事處罰辯護 兒童 乞討 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