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定第20條主要內容是什麼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29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定第20條主要內容是什麼1.《港口經營許可證》的有效期爲3年。2.危險貨物港口經營人應當在《港口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之日30日以前,向《港口經營許可證》發證機關申請辦理延續手續。3.申請辦理《港口經營許可證》延續手續,應當提交材料。 TAG標籤:貨物 危險 港口 管理 徵地拆遷 拆遷安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