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分公司的條件主要是什麼
總公司可以在滿足法律規定的條件下設立分公司,而日後要是分公司發展壯大了,同樣也可以設立自己的分公司,當然還是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分公司的設立條件:
1、有符合規定的名稱;
2、營業場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3、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
4、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所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審批的,應當取得有關部門的批准。
分公司非獨立覈算,屬於辦事處的性質,不能構成納稅實體,所有的納稅事宜有總公司申報辦理。稅務局不會賣給你發票,你也不用在深圳納稅。有兩種處理辦法:
1、在本地銷售,發票由總公司開;
2、在本成立子公司。子公司是獨立覈算的納稅實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