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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被羈押的離婚管轄

被告被羈押的離婚管轄

爲了是刑事訴訟程序順利進行相關機關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羈押或逮捕等行爲就叫做強制措施。強制措施的執行者是必須經過相關的申請才能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否則屬於非法執行強制措施。刑事強制措施一般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而適用對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於訴訟參與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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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管轄問題




    1、 離婚訴訟一般由哪個法院管轄?答:一般由被告戶籍所在地法院管轄,如被告離開戶籍所在地一年以上,則由原告戶籍所在地法院管轄。



    2、 一方外出打工,應在哪個法院起訴離婚?答:如一方外出打工超過一年的,可以在原告戶籍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



    3、 雙方均外出打工,應在哪個法院起訴離婚?答:首先看雙方離開戶籍所在地是否超過一年,如沒有,則按第1點處理。如已經離開戶籍所在地一年,由起訴時,被告的經常居住地法院管轄。如起訴時,被告沒有經常居住地的,則由被告的居住地法院管轄。



    4、 一方在國外定居,應在哪個法院起訴離婚?答:由國內一方戶籍所在地法院管轄。



    5、 雙方在國外定居,應在哪個法院起訴離婚?答:如在國內結婚的,則在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最後居住地法院管轄。如在國外結婚的,則在一方原戶籍所在地或最後居住地法院管轄。



    6、 雙方都在國外但未定居的,應在哪個法院起訴離婚?答:由原告或被告原戶籍所在地法院管轄。



    7、 雙方均取外籍,能否在中國起訴?答:雙方均在中國定居的,由被告定居地法院管轄;一方在中國定居,則由定居地法院管轄。



    8、 雙方均定居外國且已經離婚,就國內財產分割提起訴訟的,應到哪個法院起訴?答:在財產所在地法院起訴。



    9、 一方在看守所或監獄服刑,另一方應向哪個法院起訴離婚?答:被監禁一年以上,在被告被監禁地法院起訴離婚;如未滿一年,則案第1點處理。



    一般情況下如果出現法定的離婚理由以及如果是第二次起訴離婚或是隻一方被判刑刑期比較長的法院會判定爲離婚。如果是重婚或者是有配偶的與他人同居或者是實施家暴以及虐待和遺棄家庭成員的還有賭博的吸毒屢教不改的這樣也能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