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婚後共同財產 普法法律網 法律 3.0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婚後共同財產《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TAG標籤:共同財產 婚後 證據 財產分割 婚姻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