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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一下夫妻離婚如何分割股票

諮詢一下夫妻離婚如何分割股票
諮詢一下夫妻離婚如何分割股票
夫妻雙方分割共同財產中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時,協商不成或者按市價分配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數量按比例分配。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另一方不是該公司股東的,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出資額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該股東的配偶,過半數股東同意、其他股東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爲該公司股東;
2、夫妻雙方就出資額轉讓份額和轉讓價格等事項協商一致後,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但願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人民法院可以對轉讓出資所得財產進行分割。過半數股東不同意轉讓,也不願意以同等價格購買該出資額的,視爲其同意轉讓,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爲該公司股東。現實生活當中,對於離婚的人來說,他們都想要關於財產方面的問題弄清楚,一般情況下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取得的一些財產性的收益,比如說租金還有就是工資獎金收入都是屬於共同的財產,應當平均的來進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