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露不應公開的案件資訊罪怎樣處罰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7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泄露不應公開的案件資訊罪怎樣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八條之一【泄露不應公開的案件資訊罪;故意泄露國家祕密罪;披露、報道不應公開的案件資訊罪】司法工作人員、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或者其他訴訟參與人,泄露依法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中不應當公開的資訊,造成資訊公開傳播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TAG標籤:處罰 泄露 刑事處罰辯護 刑事辯護 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