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稅務行政複議先交稅嗎 普法法律網 法律 1.49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申請稅務行政複議先交稅嗎1、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納稅擔保人同稅務機關在納稅上發生爭議時,必須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或者解繳稅款及滯納金,然後可以在收到稅務機關填發的繳款憑證之日起60日內向上一級稅務機關申請複議。2、上一級稅務機關應當自收到複議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複議決定。3、對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複議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TAG標籤:稅務資訊查詢 行政複議 非訴訟類 交稅 稅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