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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他人人身損害的需要給付營養費嗎

造成他人人身損害的需要給付營養費嗎
造成他人人身損害的需要給付營養費嗎
需要給付營養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爲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關於營養費的具體給付標準,審判實踐中可以參照受害人實際需要補充營養的情況酌定,一般爲500至5000元。因此,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需要賠償營養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爲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