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缺席判決後上訴 普法法律網 法律 3.04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離婚缺席判決後上訴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當事人不服不能上訴,只能向最高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離婚缺席判決後上訴缺席判決是指在當事人未到庭的情況下,法院依法缺席審理並作出判決的情形。確係判決僅僅表明法院在當事人未到庭的情況下依法作出的判決,但並不會影響該 TAG標籤:刑事辯護 缺席判決 法院 刑事訴訟 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