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賠償順序 普法法律網 法律 4.97K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刑事案件如何中止民事案件執行《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條訴訟中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訴訟: (一)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 (二)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爲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爲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四)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參加訴訟的; (五)本案必須以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爲依據,而另一案尚未審結的; (六)其他應當中止訴訟的情形。中止訴訟的原因消除後,恢復訴訟。 TAG標籤:刑事賠償 民事案件 刑事辯護 刑事案件 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