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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納稅原則是

企業所得稅納稅原則是

公司發展的好壞,與公司經營狀況是密切相關的,因爲科學的管理能促進公司快速的發展,增強公司的競爭力,才能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環境下生存下去,反之則可能被市場淘汰。經營管理是相互滲透的,我們也經常把經營管理放在一起講,實際情況也是經營中的科學決策過程便是管理的滲透,而管理中的經營意識可以講是情商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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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企業所得稅彙總納稅

  彙總納稅又稱“彙總繳納”,是指對企業集團和設有分支機構的企業,採取由企業集團的核心企業或總機構彙總所屬成員企業集中繳納所得稅的一種稅收徵收辦法。採取這一方法的主要原因是,由於專業化協作的發展,企業集團跨地區、跨行業經營,一些成員企業在經營上難以獨立覈算或覈算不能反映企業的真實情況,對企業經營產生不良影響。因此,彙總繳納就成爲必然。  實行彙總繳納,表面上看只是稅收徵收辦法的改變,但由於彙總繳納允許各個機構的盈虧相互抵補後繳納所得稅,部分減少了彙總企業的應納稅額,其實質是給予彙總納稅企業的一種稅收優惠。這種辦法的好處在於比較真實地反映了企業集團的財務狀況,較爲合理地計算徵收企業集團的所得稅稅額。但彙總繳納加大了稅務機關對企業集團的稅收管理和監控的難度,比較容易產生稅收漏洞。  所得稅彙算清繳中彙總納稅企業,是稅務局認可的集中彙總繳納企業所得稅的企業  所得稅彙算清繳中彙總納稅企業有:  1)國務院確定的120家大型試點企業集團。  2)國務院批准執行試點企業集團政策和彙總納稅政策的企業集團。  3)《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的鐵路運營、民航運輸、郵政、電信企業和金融保險企業(含證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  4)文化體制改革的試點企業集團。  5)彙總納稅企業重組改制後具集團性質的存續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