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補充協議是否是合同變更

補充協議是否是合同變更
律師解答:屬於。律師解析:補充協議和合同變更兩者主要在內容上,補充協議是對未約定的事項或者約定不明的事項進行補充明確。合同變更,主要對約定好了的事項進行更改,比如更改履行方式,履行地點,數量等等。其實從名稱上,法律上和實踐中意義沒有區分的意義,也可以用補充協議的方式,對內容進行更改。或者用變更協議的方式,對內容進行補充。兩者都可以互用。合同不是看名稱,主要是看內容。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條【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補救措施】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據此,只有主合同生效,因質量、價款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造成履行困難的情形下,才能透過“協議補充”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事項,以利於主合同的履行,從而實現當事人訂立主合同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