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一般包括什麼條款 普法法律網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1.08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條款:(一)雙方當事人的姓名、住所;(二)流轉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三)流轉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流轉土地的用途;(五)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六)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七)土地被依法徵收、徵用、佔用時有關補償費的歸屬;(八)違約責任。承包方將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過一年的,可以不簽訂書面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條 TAG標籤:土地 合同 合同事務 合同糾紛 流轉 經營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