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要寫的內容都有什麼 普法法律網 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1.45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規定,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TAG標籤:合同糾紛 買賣合同 合同事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