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律師解答

怎麼設立反擔保合同

設立反擔保合同可以是債務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質押,也可以是其他人提供的保證、抵押或者質押。反擔保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數額;
2、主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3、擔保金額;
4、反擔保人的責任、義務;
5、反擔保人的違約責任;
6、反擔保合同與本擔保合同的關係;
7、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條,第三人爲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怎麼設立反擔保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