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終止律師解答

合同解除後果

合同解除的法律後果即效果。

合同解除後果

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後,發生相應的法律效力。

(1)合同權利義務消滅,未履行的合同義務不再履行;

(2)合同附隨義務發生,並進入履行階段;

(3)合同終止後,當事人的特定權利和合同的特定條款仍然有效。具體指合同中的結算和清理條款仍然有效,當事人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不因合同終止而消滅;

(4)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後,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法律依據: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九十七條 解除的效力

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條  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後,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當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