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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買車2021新婚姻法是怎麼說的?

婚後買車2021新婚姻法是怎麼說的?


很多年輕人結婚後,都會買房買車,現在小汽車已經走進了千家萬戶。當夫妻感情破裂,準備離婚的時候,要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像房產、汽車都是比較重要的固定財產。婚姻法在這方面進行了規定,那麼,婚後買車2017新婚姻法是怎麼說的?下面我們跟隨小編了解下相關知識吧。


一、婚後買車新婚姻法是怎麼說的?

婚後買車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根據《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進行合理分配。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二、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哪些?

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範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佔有。即使婚姻關係終止前並未實際佔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綜上所述,當夫妻雙方離婚時,要妥善解決好財產分割方面的事情,根據婚後買車新婚姻法的規定,雙方婚後買車的,不管產權證上面寫誰的名字,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要參與分割。一方拿到小汽車後,要辦理過戶手續,並且向對方支付一筆經濟補償。如果車子是婚前買的,則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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