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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爲人自己口供承認了重婚會怎麼判決?

一、行爲人自己口供承認了重婚會怎麼判決?

行爲人自己口供承認了重婚會怎麼判決?

重婚罪是輕罪,法律規定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具體判多久,還要看犯罪情節,比如與原配的感情狀況、分居時間、原配是否有錯誤、有沒有辦理婚姻登記、給原配是否造成精神傷害等,至於判刑一個人還是兩個人,要看對方知道已經結婚,如果知道,兩個人都構成重婚罪。自首可以從輕處罰,這是一定的。

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重婚罪的犯罪類型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卻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爲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三、重婚罪的司法解釋

1、從重婚者的主觀特徵來看,其重婚行爲是直接故意。這種直接故意表現爲:明知自己已有的婚姻關係未解除而又與他人結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2、重婚罪侵犯的客體是的一夫一妻制度,而受害人的“合法婚姻關係”僅是重婚罪侵犯的對象。第一種觀點直接混淆了犯罪客體與犯罪對象的區別。

3、重婚罪的客觀方面,就是重婚者違反一夫一妻制的根本婚姻制度而實施的婚姻重疊行爲。即在同一時間內,重婚者存在兩個婚姻關係,前一婚姻關係是否合法,並不影響重婚罪的構成。

4、在司法實踐中,前婚不合法,後婚“合法”,正是新形勢下重婚者爲規避法律制裁而採取的一種手段,是重婚罪新的表現形式。

如果構成重婚罪後,犯罪分子主動投案自首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根據重婚罪的處罰規定來看,此時是可以向法院申請緩刑。法院的判刑會生活有極大的影響,自己無法處理的,是可以聘請專業的人士來幫助我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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