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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首飾怎麼處理的?

一、離婚財產首飾怎麼處理的?

離婚財產首飾怎麼處理的?

1、若認定是婚前男方家給的聘禮,則屬於女方個人財產;

2、如果是女方家給的陪嫁首飾,屬於女方個人財產;

3、如果是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購買的首飾,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應該均等分割,屬於個人財產的,不做分割。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離婚分割財產可以反悔嗎?

1、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會受理。但是人民法院在審理後,發現不存在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有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會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2、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爲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並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當事人在登記離婚後,以重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實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爲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或者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一年後提出的,不予支援。

4、雙方可以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透過另行起訴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

三、離婚怎麼分割存款?

(一)看資金的來源。

以下財產若有證據證明,即使在夫妻共同銀行帳戶中,仍應排除夫妻共同財產:

1、因工作需要,暫時存入夫妻一方或雙方名下的資金;

2、夫妻一方替其他人轉賬或代爲理財時暫時存入帳戶中的資金;

3、夫妻一方婚前財產出讓所得資金在婚後存入的。

(二)看資金流水交易明細。

法官在處理夫妻名下的存款時。一般以餘額爲準,對你請求法院調查對方銀行存款的申請,一般也只查餘額,除非明確申請法院調取對方銀行帳戶交易明細。如果從明細中可以清楚地證明對方有明顯轉移資金的情況,法院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夫妻共同存款的數額,而不僅僅拘泥於帳戶餘額。

離婚的財產、首飾可以協商處理,籤協議辦的離婚手續是可以反悔的,但要滿足一定的條件,離婚之後發現對方隱藏、隱瞞婚內共同財產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重新分割婚內共同財產,此時對於隱瞞的一方是過錯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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