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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出錢也能分!,兒媳離婚要分公婆名下房產!法院判決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雖然房子不是以一方或雙方的名義登記的,但如果你和你的配偶有出資,它也可以是共同財產。

兒媳離婚要分公婆名下房產!法院判決:沒出錢也能分!

但今天,律師想和大家分享一個更令人驚訝的事實: 房子不是以夫妻的名義,也不是由夫妻出資,它也是他們的共同財產。

有朋友可能會問,這是件好事嗎? 讓我們看看一個真實的案例:

董大帥和劉大美是董小帥的父母。

二人在董小帥5歲的時候在村子裏自己蓋了樓,但沒辦房產證。

25歲時,董小帥經人介紹認識了王小美,兩人認識不到兩個月就火速閃婚並有了身孕。

很快董家的老宅就拆遷了。

據說,董家將分得6套房產。

董大帥和劉大美承諾房子下來後,給董小帥和王小美兩口子一套房子住,王小美很感激公婆,對二人也是更加孝順。

很快,王小美產下一個大胖小子,6套房子也交房了,房子登記在了公婆名下。

二人將其中一套兩居室給了董小帥一家居住。

後來,董小帥有了外遇,要求王小美帶着孩子離開董家,王小美要求房子分給自己,才同意透過離婚

公婆表示:離婚是你們倆的事,我們不管,房子是我們老兩口的,你們兩個不要打這個主意了。

王小美訴至法院,法院最終認定,董家的拆遷收入和財產拆遷應是家庭的共同財產,王小美和孩子可以分得兩套房子,以及50萬拆遷款。

最近,律師接待了幾位存在類似這種情況的女性,當她們提到現在住在公婆拆遷得來的房子裏時,出於自己職業的敏感,談案律師下意識地詢問老宅是何時拆遷的,女性表示房子是婚後拆遷的。

律師意識到透過這些登記在公婆名下的房產中,可能存在很多夫妻雙方共同財產!當被問及拆遷的具體情況時,這些女性就懵了。

什麼都不知道,公婆說房子跟她們沒關係,離婚還能不能住了,拆遷協議都沒有,該怎麼辦。

在這方面,律師總結了三種最常見情況。

1、自己根本沒有不知道拆遷的內容也拿不到拆遷協議怎麼辦?

拆遷協議的內容直接影響到每個安置人的利益。

是否作爲安置人得到了補償,補償是房屋安置面積還是貨幣,補償標準是什麼等。

一般記錄在拆遷協議中。

如果沒有拆遷協議的原件或複印件,不用擔心。

律師作爲您的代理人,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向人民法院申請證據,法官可以向拆遷執行人取得拆遷協議。

2、如果我知道每個被安置人都能得到了50平方米的住房面積的補償,但是我沒有簽署搬遷協議,我還能得到這些補償嗎?

在這方面,律師會結合各地方拆遷政策給予當事人解答,措施的拆遷政策的實施,如果拆遷是拆遷期間公告和其他材料已同意在每個人的搬遷安置的權利應該享受,如面積可以提供購買住房,購房價格折扣或免費住房安置面積,貨幣補償標準,其他好處,如在人口登記戶籍,那麼作爲拆遷安置,即使沒有親自簽署本拆遷協議,也沒有拆遷的主要影響,以獲得這些好處。

3、現在我們住的房子還沒有進行房屋以及所有使用權證(俗稱“房產本”),這樣的房子法院會怎麼可以判決呢?

房屋所有權證是房屋所有權的證明,房屋前尚未取得該證書,房屋是不是透過法院解決,但如果房子已經住或有居住條件,法官可以處分的使用權,確定房子由誰使用後,房地產登記要處理的,當事人可以再行起訴要求確認房屋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