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有外遇算重婚罪嗎?
一、婚內有外遇算重婚罪嗎?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丈夫有外遇的話也不構成重婚罪,如果丈夫跟第三者並沒有以夫妻的名義在一起生活,很難按照重婚罪去追究丈夫的刑事責任的。丈夫跟第三者辦的結婚證,或者直接跟第三者長期以夫妻名義在一起生活的,構成重婚罪。
有外遇不算是重婚罪,婚內出軌,並未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則不構成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爲。
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重婚行爲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爲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此即兩人上事實婚的重婚。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法院判決離婚的依據是什麼?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感情確已破裂”作爲準予離婚法定條件。
因此,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是根據夫妻雙方當事人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爲依據來判決離婚的。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出軌跟重婚的性質沒有什麼可比性,而且,在丈夫有外遇了的情況下,作爲原配偶來講,糾結自己的親朋好友去毆打第三者的行爲已經涉嫌違法。婚外情當中的第三者目前只能受到道德上的譴責,不涉及任何法律責任,原配偶可以請求跟丈夫解除婚姻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