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遺囑單方行爲滿足哪些條件纔有效
一、立遺囑單方行爲滿足哪些條件纔有效?
(一)行爲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四)遺囑的格式符合法律規定。
二、立遺囑的方式有哪些?
1、自書遺囑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2、代書遺囑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3、打印遺囑
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
4、錄音錄像遺囑
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5、口頭遺囑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5、公證遺囑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三、遺囑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1、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2、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
3、僞造的遺囑無效。
4、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四、遺囑無效遺產繼承糾紛怎麼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綜上,遺囑當中分配的是個人合法財產,在分配個人合法財產的時候不需要和其他人協商,所以,立遺囑屬於單方面的民事法律行爲,雖然我國法律制度中規定了遺產的法定繼承順序,可是,立遺囑時也不一定要把遺產分配給法定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