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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離婚起訴書什麼時候可以生效?

申請離婚起訴書什麼時候可以生效?

一、申請離婚起訴書什麼時候可以生效

離婚起訴書只是用來提起離婚訴訟的司法文書,無需考慮效力的問題。當事人選擇訴訟離婚的,就需要向人民法院遞交離婚起訴書,人民法院收到離婚起訴書後,會進行相應的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會在七日內立案,並且將立案的結果告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會裁定不予立案,並且告知不予立案的理由。

當事人準備好離婚起訴書後,可以選擇去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也可以選擇不去,這個離婚起訴書不會對婚姻關係產生影響,當事人書寫離婚起訴書確實存在困難的,也可以不用準備,直接進行口頭起訴,人民法院收到口頭起訴後,應當將起訴的內容記入筆錄,並且告知對方當事人。

二、起訴離婚的流程是怎麼樣的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

一般是到立案大廳,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對於符合立案條件的,給予立案。如果夫妻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則按“原告就被告”的原則,女方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訴訟。提出離婚訴訟申請時,須提供以下證件:

(1)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一式三份);

(2)戶口本;

(3)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官證、軍隊文職幹部證等);

2、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准予立案後,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原告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50元)。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後,將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進行審理。

4、民事庭受案後,向另一方發出傳票,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同時,法院通知原告到庭參訴。

5、雙方到庭後,由法院進行調解(這是必經程序)。

調解的結果有3種:

(1)經調解後雙方願意維持婚姻的,撤回起訴,婚姻繼續有效。

(2)經調解後,被告同意離婚請求的,並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則由原告撤回起訴,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

(3)經調解後,原告仍堅持要求離婚而被告不同意的,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

6、法院透過開庭審理,作出准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

綜合上面所說的,一方利用訴訟的方式離婚是必須要寫一份起訴狀,並把自己的訴求明確的表明出來,這樣才能獲得法院的認可,起訴書沒有時效性,只要寫好之後提交給法院即可,如果法院不認可自己的訴求,自己就算起訴也會被駁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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