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上嚴重婚前抑鬱症怎麼辦結婚證
一、患上嚴重婚前抑鬱症怎麼辦結婚證?
原則上有抑鬱症和辦結婚證是沒有直接關係的,辦結婚證的條件是:
1、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具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2、當事人男年滿22週歲,女年滿20週歲;
4、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
5、雙方自願結婚。
二、可撤銷婚姻有哪些?
1、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爲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三、辦結婚證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四、患上嚴重婚前抑鬱症醫療期內公司可以辭退嗎?
患上嚴重婚前抑鬱症,法定醫療期內公司不可以辭退員工。根據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總的來說,法律沒有規定過有抑鬱症的人不能辦結婚證,可是,如果抑鬱症已經非常嚴重,在結婚之前向對方隱瞞了患有重大疾病的話,對方在知道以後的一年內是可以請求撤銷婚姻關係的,所以不管有什麼疾病,結婚前都要如實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