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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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禮金歸女方還是共同財產嗎?

離婚禮金歸女方還是共同財產嗎?

一、離婚禮金歸女方還是共同財產嗎?

如果彩禮贈與給女方,歸屬於女方個人財產;如果所收的彩禮由一方個人接收或購置結婚物品的或無特殊約定,應爲夫妻共同財產。

彩禮是指婚姻關係當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親屬依據習俗向對方(主要指女方)及其親屬約定婚約時給付的錢物。給付彩禮的行爲,雖然在法律上不提倡,但也不禁止。彩禮一般爲女方婚前財產,因此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如果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還彩禮,或者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是實際未共同生活、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難的,有以上兩種情形之一,離婚時男方也可以要求女方返還彩禮。

彩禮是特殊的附條件的贈與合同,即結婚這一條件的成就或即將成就係彩禮給付生效要件。而一般彩禮的交付大都在婚前發生,給付的對象一般也認爲是女方家人,因此彩禮錢屬於女方家人的個人財產。若女方父母婚前轉贈於女方,婚後也屬女方的個人財產,若贈與發生在婚後,且無指定贈與對象的,則爲夫妻共同財產。

二、禮金錢一般給多少?

法律沒有規定結婚的彩禮錢具體給多少,一般以自己的經濟狀況以及當地的生活水平來衡量。符合條件下,彩禮是可以返還的。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爲條件。

離婚時禮金歸女所有,結婚的彩禮錢給多少沒有明確的規定,是按照自己的實際經濟狀況以及居住地的人均生活水平來確定的,不同的地方彩禮錢是不同的。通常情況下,給付彩禮之後不能要求返還,但也有特殊的情況,只要符合法律上規定的三種情形,男方也可以要求返還彩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