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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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家暴對方不肯離婚怎麼辦

受到家暴對方不肯離婚怎麼辦
家庭暴力可以申請離婚
因爲我國民法典的基本原則是婚姻自由,既包括結婚自由,也包括離婚自由,只要雙方不能達成離婚協議,任何一方都可以起訴離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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