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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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過錯方孩子怎麼判?

一、夫妻離婚過錯方孩子怎麼判?

夫妻離婚過錯方孩子怎麼判?

共同債務,離婚的時候會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由兩個人共同償還。子女撫養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離婚後的父母子女關係】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二、民法典夫妻共同債務是怎麼處理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爲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綜上所述,夫妻離婚之後關於孩子的撫養權是要進行綜合考慮到的,主要的考慮因素有孩子的年齡、雙方的經濟條件、教育背景、精神健康等問題,且可以夫妻雙方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再到當地法院進行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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