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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賣淫檢察院判一年法院判多久時間?

一、組織賣淫檢察院判一年法院判多久?

組織賣淫檢察院判一年法院判多久時間?

法院會參考檢察院的量刑建議,判決一年,但檢察院沒有權力量刑,他只能提供量刑建議。只有法院可以在刑事判決中針對被告人處刑,即判處何種主刑、附加刑。各級人民檢察院都是與各級人民法院相對應而設定的,以便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程序辦案。同人民法院獨立行使國家審判權一樣,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任何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而對於任何公民,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人民檢察院開展量刑建議工作的指導意見》第一條 量刑建議是指人民檢察院對提起公訴的被告人,依法就其適用的刑罰種類、幅度及執行方式等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建議。量刑建議是檢察機關公訴權的一項重要內容。

二、什麼情況下檢察院會提出量刑建議?

《人民檢察院開展量刑建議工作的指導意見》

第四條 提出量刑建議的案件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二)提出量刑建議所依據的各種法定從重、從輕、減輕等量刑情節已查清;

(三)提出量刑建議所依據的重要酌定從重,從輕等量刑情節已查清。

第五條 除有減輕處罰情節外,量刑建議應當在法定量刑幅度內提出,不得兼跨兩種以上主刑。

(一)建議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應當慎重。

(二)建議判處有期徒刑的,一般應當提出一個相對明確的量刑幅度,法定刑的幅度小於3年(含3年)的,建議幅度一般不超過1年;法定刑的幅度大於3年小於5年(含5年)的,建議幅度一般不超過2年;法定刑的幅度大於5年的,建議幅度一般不超過3年。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如確有必要,也可以提出確定刑期的建議。

(三)建議判處管制的,幅度一般不超過3個月。

(四)建議判處拘役的,幅度一般不超過1個月

(五)建議適用緩刑的,應當明確提出。

(六)建議判處附加刑的,可以只提出適用刑種的建議。

對不宜提出具體量刑建議的特殊案件,可以提出依法從重、從輕、減輕處罰等概括性建議。

並沒有檢察院判決一年的說法,檢察院提出了一年的量刑建議,法院可以參考也可以不參考,因爲我國只有法院才擁有量刑的權力,因此最終法院會判決多久需要法官根據案件審理情況進行綜合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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