脅迫婚姻撤銷麻煩嗎 普法法律網 結婚 3.1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需要的話可以直接提出。具體時間看案件複雜程度。《婚姻法》第十一條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TAG標籤:婚姻家庭 脅迫 結婚 婚姻 撤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