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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前的準備工作有哪些

一、結婚前的準備工作有哪些

結婚前的準備工作有哪些

領結婚證前的準備一:

證件齊全

一般來說,領結婚證需要帶齊能證明自己身份的證件,什麼能證明自己的身份,自然就是身份證,除此之外,結婚還會涉及到戶籍的問題,因此,還需要攜帶戶口簿原件前往。

領結婚證前的準備二:

血親證明

國家有嚴令,禁止近親之間通婚,當然,這也是出於對下一代健康問題的着想,因此,在領結婚證的時候,一定要提供證明,證明自己與另一半沒有血親關係。

領結婚證前的準備三:

照片我們知道,很多證件上面都是貼有照片的,自然,結婚證也是不例外的,因此,在領結婚證前,這個照片一定要準備好,各大照相館都可以提供拍結婚證的服務,事先告訴攝影師要求即可。

上述就是領結婚證前的準備了,大家只要做好這些準備工作,拿到結婚證,還是很簡單的!

二、結婚登記的程序

結婚登記的程序大致分爲申請、審查和登記三個步驟。

(1)申請

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戶籍證明、照片、所在單位或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的證明,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結婚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離過婚的申請再婚時,還應持離婚證件。在實行婚前健康檢查的地方,申請結婚的當事人,還須到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婚前健康檢查,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交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2)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和單位證明必須認真審查,對當事人進行詢問,還可以作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鑑定,以便查明當事人是否符合結婚的條件。

(3)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經過全面審查瞭解,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登記,並向當事人說明理由。如果申請結婚的當事人,因受單位或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機關經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也應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爲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也可以成爲女方家庭成員。

男女雙方想要結婚,首先需要準備好個人身份證和戶口本,然後需要達到法定的年齡,也就是男性至少需要年滿22週歲,女性至少年滿20週歲,雙方攜帶好相關的證件到民政局申請領取結婚證就可以了。需要注意的是,近親是禁止結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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