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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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判決前需要準備什麼材料

起訴離婚判決前需要準備夫妻雙方之間的關係證明。也就是結婚證、原告方的身份證原件、如果有子女的話,還應該提供子女的出生證明,戶口本等。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起訴離婚判決前需要準備什麼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