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有哪一些程序 普法法律網 離婚 2.39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1.申請。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2.審查。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3.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後,對於符合離婚條件的,應予登記,發給離婚證,註銷結婚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TAG標籤:民政局 協議 離婚 辦理 婚姻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