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當前位置 /首頁/婚姻家庭/離婚/列表

應該怎麼樣起訴離婚

應該怎麼樣起訴離婚
律師解析:應該按照如下方式起訴離婚
當事人必須先確定管轄法院,收集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相關證據,並據此起草起訴狀;
當事人向法院提交證據、起訴狀等材料;
法院受理案件,並進行離婚調解,調解無效,進行審理,確認感情破裂的,應准予離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六條
人民法院對決定受理的案件,應當在受理案件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中向當事人告知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或者口頭告知。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TAG標籤:婚姻家庭 起訴 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