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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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可以剝奪另一方對孩子的探視權嗎

不能剝奪一方的探視權,探視權只能被中止不能被剝奪。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可以由法院中止其探視權,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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