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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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帶結婚證可以離婚嗎

忘帶結婚證可以離婚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可以。
但是,需要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一【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規定離婚需要提供結婚證】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二【補救措施】
補救措施有兩種,具體如下:
【1】【措施一】提供加蓋查檔專用章的結婚登記檔案複印件《婚姻登記工作規範》第五十六條
婚姻登記員受理離婚登記申請,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二)查驗本規範第五十五條
的證件和材料。申請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一本結婚證丟失的,當事人應當書面聲明遺失,婚姻登記機關可以根據另一本結婚證辦理離婚登記;
申請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兩本結婚證都丟失的,當事人應當書面聲明結婚證遺失並提供加蓋查檔專用章的結婚登記檔案複印件,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當事人提供的上述材料辦理離婚登記。
【2】【措施二】補辦結婚證《婚姻登記工作規範》第六十二條
當事人遺失、損毀婚姻登記證,可以向原辦理該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有條件的省份,可以允許本省居民向本轄區內負責內地居民婚姻登記的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