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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件開庭被告不去怎麼辦

有的人不想離婚,因此一方面不同意對方離婚,另一方面在對方依法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的時候,即使接到了法院的傳票也是不去的,也就是在開庭的時候被告不去。那根據法律中的規定,一般離婚案件中開庭被告不去怎麼辦呢?下文中本站小編爲你做詳細解答。

離婚案件開庭被告不去怎麼辦

一、離婚案件開庭被告不去怎麼辦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離婚案被告不到庭應訴法院可以缺席判決

離婚案件中如果被告缺席, 法院也能判決離婚。一些人認爲,離婚案件必須雙方都到庭才能審理,所以爲了達到不離婚的目的就不去開庭,這是錯誤的觀點。

一般原告第一次起訴離婚,如果被告未到庭,原告又不能提供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法院則缺席判決不準雙方離婚。 過半年之後,原告再行起訴離婚的,如果法院向被告送達了相關的應訴手續,原告又提供了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可以缺席判決准予雙方離婚。

二、離婚案不參加庭審有什麼後果

1、不參加庭審,分割財產吃虧

在離婚案件中,若被告不參加庭審,等於喪失了話語權,在財產分割上有可能吃虧。

比如夫妻雙方共有一處房屋,法院通常會判歸該房爲到庭一方所有,判決到庭一方給予未到庭一方相應的經濟補償。而由於房屋有升值空間,所以大部分人是希望要房而給予對方補償的。

此外,雙方有哪些個人財產和共同財產,法院也通常會採納原告一方意見。

2、對財產分割不服,不能另行起訴

如果被告在判決生效後認爲判決分割財產有誤,只能在法定期限內進行申訴,不能另行起訴。如果被告在判決生效後認爲還有一些財產在之前的訴訟中沒有處理的,可以以離婚後財產糾紛的案由起訴要求補充分割這部分財產。

有的人認爲只要在開庭的時候自己不出庭,那法官就不能判決夫妻離婚嗎,這樣也就達到了自己的目的。但其實在離婚案件中,即使被告一方不出庭,此時法官也是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缺席判決的,此時如果有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破裂,那也是會作出離婚判決。關於離婚案件開庭被告不去怎麼辦的問題,本站小編就爲大家介紹到此,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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