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當前位置 /首頁/婚姻家庭/離婚/列表

怎樣辦離婚手續

怎樣辦離婚手續


如何辦理協議離婚手續?協議離婚必須辦理離婚登記,離婚登記是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必經程序,由婚姻登記機關依照行政程序辦理的,其步驟如下:


(1) 申請

當事人協議離婚時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當事人申請離婚,應當持有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戶口簿;

2、身份證;

3、本人結婚證;

4、一式三份離婚協議書;

5、本人兩張兩寸近期免冠單人照片。

(2) 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在接受當事人離婚申請時,應當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

工作人員應查明:

1、男女雙方已經辦理結婚登記;

2、該結婚登記在中國內地辦理(含中國駐外使領館);

3、雙方目前仍然維持婚姻關係;

4、雙方自願離婚;

5、雙方具備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無精神病史和智力低下等情形);

6、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及債務處理等問題達成一致意見。

(3) 登記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經過審查後,如果符合離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註銷結婚證;不符合離婚條件的,不予登記並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收費標準:婚姻登記證工本費9元/對。

如何辦協議離婚手續?

1.準備相關證件

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

外籍人士、港澳臺胞在我國辦理協議離婚則需提供以下檔案:本人的有效護照或香港、澳門地區的有效身份證件,港澳臺胞還需提供來往內地通行證或回鄉證等有效旅行證件

2.準備相關材料

兩張兩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書(免簽名,一式三份),在離婚協議書裏面,必須明確說明雙方是自願離婚,並且雙方已經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了一致意見,否則該離婚協議書是無效的。

3.夫妻雙方共同、親自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

4.民政局工作人員經查證情況屬實後,收回結婚證,發給離婚證。

TAG標籤:離婚 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