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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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女方要求退還陪嫁合理嗎

看情況而定。根據我國《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釋的精神及原則,結婚登記前陪送的嫁妝應當認定爲是女方父母對女方個人的贈與,屬於女方的婚前個人財產,應該退還。結婚後陪送的嫁妝一般應認定爲是夫妻共同的財產,需要進行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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