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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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限制的條件是哪些呢

限制離婚的條件:
一、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二、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三、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四、夫妻感情未破裂。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爲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離婚限制的條件是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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