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改姓名
撫養子女、孝敬老人本是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去承擔的責任。但生活中不僅存在有些男女只能透過收養的方式才能爲人父母的現象,還存在着有些子女不願贍養自己年邁雙親的事實。前者應該按照法定程序收養子女,而後者則應按照贍養法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若是不履行自己的義務,有嚴重的情節或者造成了嚴重後果的,那麼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改姓名的流程
1、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視窗受理。在規定工作日內,完成調查、審覈和審批手續,受理視窗爲派出所的應同時將已審批的材料移交受理地派出所,並將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
2、受理地戶籍視窗憑公安分局戶政部門的批件當場辦理變更手續。
辦理時限
未成年人更改姓名在受理申請後,3工作日內辦結;“還祖姓的”和成年人更改姓名在受理申請後,30日內辦結。
改名字需要什麼手續:不予變更姓名的人員
(1)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3)對於父母離婚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協議不成的;
(4)變更後的姓名有違公序良俗或易引起重大誤解的;
(5)其他特殊原因。
因爲在我國,非婚生子女並不少見,有許多孩子都是由一方單獨撫養,在很多方面都會出現不方便的地方,但是不論是否是婚生子女,他們享受的權利都是相同的,所以非婚生子女也是擁有可以更改自己的姓名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