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繼承權公證能委託嗎 普法法律網 遺產繼承 2.02W 大中小設定文字大小 繼承人放棄繼承,可以委託他人到辦理繼承的公證處和其他繼承人一起辦理繼承公證手續,可以在繼承公證書上由代理人代替簽署放棄繼承的協議。《公證法》第二十六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委託他人辦理公證,但遺囑、生存、收養關係等應當由本人辦理公證的除外。 TAG標籤:遺產繼承 繼承權 婚姻家庭 公證 委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