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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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分配必須要全都起訴嗎

不是的。如果在遺產分配的過程中沒有涉及糾紛的,則可以不起訴至法院。起訴時,可以起訴繼承人中的一個或幾個。對於其他繼承人,如果明確表示放棄繼承,可以不再列爲當事人、不用到庭,不願意到庭參加訴訟、也不表示放棄繼承的,法院會列爲共同原告。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爲接受繼承。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後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爲放棄受遺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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